首页嵩县人防办

主  任:王  蓉

 

 

嵩县人防办工作职责:

    一、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

    二、编制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。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陆浑水库防空预案。

    三、拟定全县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竣工验收;负责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;负责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;负责审查防空地下室的设计;负责人防工程“易地建设费”和工程使用费等法定费用的征收工作;负责对全县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、检查和指导。

    四、拟定县城及全县重点目标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;拟定人口疏散计划和其它各种保障方案;负责组织指导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袭演练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“三防”知识教育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;协同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,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。

    五、组织人民防空演习,指导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。加强人防工程和通信、警报建设与管理。

    六、检查指导城市建设、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。

    七、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、物资储备、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。

    八、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。

    九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、物资和资产。

    十、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,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,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,组织消除空袭后果,协助有关部门灰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。

    十一、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及上级人防部门赋予的其他任务。

    电  话:(0379)663119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