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|
主 任:张智军 |
副主任:李大红 |
副主任:赵公安 |
|
|
洛龙区人防办工作职责: 一、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、《河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及中央9号、洛价经[2003]22号文件精神。 二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。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,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,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。 三、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,监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。 四、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,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,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。 五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,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。 六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,组织人民防空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诉讼。按规定收缴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建设费。 七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,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,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。 八、拟定人民防空建设计划,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护和防空抗毁能力,建立完善我区人民防空工程保障体系。 九、根据现代战争特点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,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。 十、抓好人防专业队的整训,实行准军事化管理。 十一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,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及其同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它各项任务。 电 话:(0379)63322518
|
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