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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类三级目录[人防工程(含通信、警报设施)拆除许可]

 

序号

项  目

内           容

1

项目名称

人防工程(含通信、警报设施)拆除许可

2

项目类别及编号

项目类别:收费 ; 编号:2

3

事项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、

河南省实施《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
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《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》(中发〔2001〕9号)

中共河南省委、省政府、省军区《关于贯彻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〉的实施意见》(豫发〔2002〕9号)

济南军区、山东省人民政府、河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》(〔2006〕3号)

4

办理对象及范围

申请人、面向全社会

5

办理条件

(1)向人防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;

(2)产权归属单位人防部门签署意见

6

办理程序

(1)窗口受理(2)审批

7

办理时限

3个工作日

8

费用情况

早期地道式工事(含气孔、口部)按每平方米1000元收取;

防空地下室按新建对应等级标准收取。通信、警报设施按其市场价收取。

9

办理结果状态

办结。

10

办理部门名称

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

11

办理地点、邮编

洛阳市行政服务大厅(471000)

12

办公时间

每周七个工作日

13

联系电话

63917261

14

监督电话

63279041

15

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