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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类三级目录[人防工程(含通信、警报设施)拆除许可]
序号
项 目
内 容
1
项目名称
人防工程(含通信、警报设施)拆除许可
2
项目类别及编号
项目类别:收费 ; 编号:2
3
事项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、
河南省实施《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《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》(中发〔2001〕9号)
中共河南省委、省政府、省军区《关于贯彻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〉的实施意见》(豫发〔2002〕9号)
济南军区、山东省人民政府、河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》(〔2006〕3号)
4
办理对象及范围
申请人、面向全社会
5
办理条件
(1)向人防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;
(2)产权归属单位人防部门签署意见
6
办理程序
(1)窗口受理(2)审批
7
办理时限
3个工作日
8
费用情况
早期地道式工事(含气孔、口部)按每平方米1000元收取;
防空地下室按新建对应等级标准收取。通信、警报设施按其市场价收取。
9
办理结果状态
办结。
10
办理部门名称
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
11
办理地点、邮编
洛阳市行政服务大厅(471000)
12
办公时间
每周七个工作日
13
联系电话
63917261
14
监督电话
63279041
15
备注